“吃一堑长一智”
但个别司机被处罚后
依旧侥幸、毫不收敛
才拿回被暂扣半年的驾驶证没多久
又在相同地点,遭遇同一个交巡警
因二次酒驾被查处!
这样的“缘分”,着实让人有点尴尬……
5月24日晚,交巡警民警在大路街道开展常态化酒驾查处行动。执勤民警在对过往车辆驾驶人进行酒精快速筛查中,发现一名轿车司机涉嫌酒驾,当司机徐某拉下口罩进行吹气时,民警发现徐某有些面熟。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52mg/100ml,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。
对驾驶员徐某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时,民警发现其在2021年8月7日,也是在这个卡点,徐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过,且查处民警正是自己!
徐某称,当晚在八塘镇某火锅馆喝了三瓶啤酒,因急着送工作资料到大路街道,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,全然忘却了大半年前因酒驾被处罚的深刻教训,结果行驶了十几分钟后就被民警查获。
徐某将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付出更为惨痛的代价: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徐某面临罚款1500元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、7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。
“前事不忘,后事之师”
只要有一次酒后驾驶处罚记录
在以后任何时间内再次因饮酒驾驶被查获
都属于“二次酒驾”!
酒驾被查处过 就应该痛定思痛
认真掂量交通违法成本!
法律链接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条,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。
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10日以下拘留,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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